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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青政规〔2025〕1号
2026-01-12
索 引 号733569413/2026-00629发布日期2026-01-12
发布机构青山区司法局有 效 性有效
标 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 号青政规[2025]1号

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、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各街道办事处,区人民政府各部门:

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署要求,强化依法行政,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37号)《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)《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)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,对截止2025年6月我区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,现决定:

保留1件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,宣布2件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,废止2件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。

上述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,应当按照《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)规定的程序重新公布实施。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,一律不得继续执行,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
本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(自公布之日起)施行。

附件:1.继续有效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2.宣布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3.废止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青山区人民政府

2025年12月26日

附件1

继续有效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年份清理意见有效期截止日期
1《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青政规 〔2021〕3号2021年继续有效2027年1月1日

附件2

宣布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年份清理意见
1关于印发青山区(化工区)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若干措施(试行)的通知青政规 〔2022〕1号2022年失效
2青山区人民政府印发《青山区(化工区)关于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》通知青政规 〔2022〕2号2022年失效

附件3

废止的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年份清理意见
1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青山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通知青政规 〔2023〕1号2023年废止
2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青山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》的通知青政规 〔2021〕1号2021年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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